〔古文〕《唐韻》方九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俯九切,音缶。《說文》不也。《徐鍇曰》不可之意見於言,故从口。《集韻》口不許也。《書·益稷》否則威之。《詩·周南》害澣害否。
又《小雅》嘗其旨否。《集韻》通作不。
又《廣韻》符鄙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部鄙切,音痞。《玉篇》閉不行也。《廣韻》塞也,易卦名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補美切,音鄙。《集韻》惡也。《正韻》穢也。《易·師卦》初六,師出以律,否臧凶。《疏》否爲破敗,臧爲有功。
又《鼎卦》初六,鼎顚趾,利出否。《註》否,謂不善之物也。《疏》寫出否穢之物也。《詩·大雅》未知臧否。《又》邦國若否。○按《釋文》書益稷,詩烝民,否字俱兼缶鄙二音。
又叶府眉切,音。《楚辭·九章》心純尨而不泄兮,遭讒人而嫉之。君含怒以待臣兮,不淸徵其然否。
又叶方矩切,音甫。《琳·大荒賦》覽六五之咎休兮,乃貧尼而富虎,嗣反覆其若兹兮,豈云行之臧否。